医用液氧大巴租车两次爆炸致8人受伤...

时间:2020-03-17点击:
  1.近日、位于自贡市的四川省精细化工研究设计院气瓶检验站在处置废旧医用液氧大巴租车时发生爆炸,事故导致8人受伤。其中1人伤势较重,有3名医护人员也不同程度受伤。




 
   2.据了解,今天中午,位于自贡市东环线一驾校训练场旁的一化工设计研究院气瓶检验站发生爆炸,该检验站主要生产医用或工业用氧气。爆炸事故现场造成5名工 人不同程度受伤,消防官兵接警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交警及时在现场管制疏导交通。在抢救伤员过程中,医用液氧大巴租车再次发生爆炸致3名医护人员不同程度受 伤。

  3.事故发生后,自贡市委书记李刚、市长刘永湘高度重视,要求迅速救治伤员、妥善开展现场处置。副市长唐杰第一时间率市政府应急办、市安监局、自流井区政府等相关单位人员赶赴现场处置。





  4.目前,受伤人员已第一时间送往医院救治,伤者伤情稳定,液氧大巴租车现场险情已排除,相关善后工作正有序开展,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5.关于氧气产品安全使用,注意用氧安全,做好防震、防火、防热、防油等工作。液氧大巴租车氧能助燃,应放在阴凉处,严禁接近烟火和易燃物;不可在氧气表螺旋口上抹油。


  6.在使用和贮运高纯氧气气瓶过程中,应避免剧烈震动和撞击。搬运气瓶要轻装轻卸,必须用专门的抬架或小推车,禁止直接使用钢丝绳等吊运氧气瓶。使用和贮存时,应用栏杆或支架对气瓶加以固定,防止倾倒。

  7.瓶装氧气产品为高压充装气体,使用时应经YQY-12、152X-125等氧气减压器减压降压后方可使用。使用前要仔细观看气瓶肩部球面部分的标志。特别是注意“下次试压时间“。并在使用过程中按照要求定期对气瓶作技术检验。不得使用超过应检期限的气瓶,凡到期的气瓶必须送往有部门进行安全检验,方能继续使用。

 
  8.液氧大巴租车每瓶气体在使用到尾气时,应保留瓶内余压在0.5MPa,最小不得低于0.25MPa余压,应将瓶阀关闭,以保证气体质量和使用安全。
  9.液氧大巴租车瓶装气体产品在运输储存、使用时都应分类堆放,严禁可燃气体与助燃气体堆放在一起,不准靠近明火和热源,应做到勿近火、勿沾油腊、勿爆晒、勿重抛、勿撞击,严禁在气瓶身上进行引弧或电弧,严禁野蛮装卸。
  10.液氧的温度低至-183.0℃,跟皮肤接触会使皮肤严重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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